导语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共8章57条,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特点,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结题验收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全方位地提出了资金管理的要求,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重点研发计划资金支持方向、管理使用原则和适用范围,就重点专项概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开支范围、预算编制与审批、预算执行与调剂、财务验收、监督检查等具体内容和流程、职责做了明确规定。
此前,动源君编辑的《重点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变化对照表》一文受到广大锐粉的关注,为了便于大家理解,今天起动源君将陆续为大家划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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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来源都有哪些?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实行多元化投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具体支持方式在编制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时予以明确。
2、重点专项项目对其他来源资金的要求有哪些?
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并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3、注册在境外的单位可以承担重点专项项目吗?
重点专项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参与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当是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
4、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涉及哪些部门和单位?
重点研发计划资金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财政部、科技部负责研究制定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制度,组织重点专项概算编制和评估,组织开展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