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是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的安排率先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按创新链部署了8 个方面的任务。2020 年,拟优先支持9 个研究方向。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总经费2.40 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6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3600 万元)。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控制在4 个以内。
2、“纳米科技”重点专项“纳米科技”重点专项部署了7 个方面的研究任务:1. 新型纳米制备与加工技术;2. 纳米表征与标准;3. 纳米生物医药;4. 纳米信息材料与器件;5. 能源纳米材料与技术;6. 环境纳米材料与技术;7. 纳米科学重大基础问题。根据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三五”期间有关部署,2020 年的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将围绕新型纳米制备与加工技术、纳米表征与标准、纳米生物医药、纳米信息材料与器件、能源纳米材料与技术、环境纳米材料与技术等方面继续部署项目,拟优先支持6 个研究方向,国拨总经费约7640.46 万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3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1640 万元)。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控制在4 个以内。
3、“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将部署6 个方面的研究任务:1.关联电子体系;2.小量子体系;3.人工带隙体系;4.量子通信;5.量子计算与模拟;6.量子精密测量。
2016~2019年,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围绕以上主要任务,共立项支持87个研究项目(其中青年科学家项目31 项)。根据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三五”期间有关部署,2020 年,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将围绕关联电子体系、量子通信两方面继续部署项目,拟优先支持2 个研究方向。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国拨总经费9138 万元左右(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8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4138 万元)。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 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控制在4 个以内。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专项实施方案部署14 个方面的研究任务:1.强相互作用性质研究及奇异粒子的寻找;2. iggs 粒子的特性研究和超出标准模型新物理寻找;3.中微子属性和宇宙线本质的研究;4.暗物质直接探测;5. 新一代粒子加速器和探测器关键技术和方法的预先研究;6.原子核结构和性质以及高电荷态离子非平衡动力学研究;7. 受控磁约束核聚变稳态燃烧;8.星系组分、结构和物质循环的光学—红外观测研究;9.脉冲星、中性氢和恒星形成研究;10.复杂体系的多自由度及多尺度综合研究;11.高温高压高密度极端物理研究;12.复杂湍流机理研究;13.多学科应用平台型装置上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研究;14.下一代先进光源核心关键技术预研究。
根据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三五”期间有关部署,2020 年将围绕粒子物理等领域的专用大科学装置和多学科平台型大科学装置继续部署项目,拟优先支持2 个研究方向,国拨总经费1.25 亿元。第1 个研究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 项。第2 个研究方向“同步辐射光源和中子源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研究”涉及研究领域较广泛,将支持不超过6 项研究项目。
本指南项目执行期为4 年。一般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 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控制在6 个以内。
5、“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20年专项拟优先支持7 个研究方向,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 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总经费1.9761 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6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3261 万元)。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规定考核指标。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为保证研究队伍有效合作、提高效率,项目下设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4 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控制在4 个以内。青年科学家项目可参考指南支持方向组织申报,但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专项实施方案部署了5 个方面的研究任务:1)全球变化综合观测、数据同化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2)全球变化事实、关键过程和动力学机制研究;3)地球系统模式研发、预测和预估;4)全球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5)减缓和适应全球变化与可持续转型研究。
围绕以上5 个方向的研究任务,2016—2019年专项共立项支持了74 个项目。根据专项实施方案年度计划,2020年专项拟在全球变化综合观测、数据同化与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全球变化事实、关键过程和动力学机制研究;地球系统模式研发、预测和预估;全球变化影响与风险评估;减缓与适应全球变化与可持续转型研究等5 个领域实现专项实施方案的全覆盖基础上,面向国家需求和国际前沿,拟支持15 个方向。国拨总经费1.3919 亿元。
7、“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本重点专项将围绕制造、信息、能源、材料、地学、生命等6 个领域方向部署项目,优先支持34 个研究方向。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 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2020 年度专项拟部署项目的国拨概算总经费为7.05 亿元。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申报项目特别需提出明确、有显示度的5 年总体目标和2 年阶段目标和考核指标(或研究进度);立项项目实行“2+3”分段式资助,在项目执行2 年左右对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项目后续支持方式。
8、“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按照实施方案总体安排,2020 年本专项将围绕器官发育与稳态编程及其代谢调节、营养与环境对器官发育和稳态的调节机制、代谢和发育紊乱相关疾病的发生发展机制等3 个重点任务部署项目,拟优先支持10 个研究方向。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 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总经费概算约2.77 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4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1200 万元)。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 年。指南方向中拟支持的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 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 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35 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可参考重要支持方向(标*的方向)组织项目申报,但不受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限制。
9、“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0年本专项将围绕基因组人工合成与高版本底盘细胞、人工元器件与基因线路、人工细胞合成代谢与复杂生物系统、使能技术体系与生物安全评估等4 个任务部署项目。
根据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期间有关部署,2020 年优先支持21 个研究方向,其中包括4 个部市联动任务。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 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 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国拨经费总概算3.8 亿元(其中,拟支持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超过2 个,国拨总经费不超过1000 万元)。
二、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1、“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重点支持相关重要科学前沿或我国科学家取得原创突破,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技术原型,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
本专项2020 年拟支持7 个定向择优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1.4亿元;拟支持8 个定向委托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0.4 亿元。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4 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数不超过6 家。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量子调控研究的目标是认识和了解量子世界的基本现象和规律,通过开发新材料、构筑新结构、发现新物态以及施加外场等手段对量子过程进行调控和开发,在关联电子体系、小量子体系、人工带隙体系等重要研究方向上建立突破经典调控极限的全新量子调控技术。量子信息研究的目标是在量子通信的核心技术、材料、器件、工艺等方面突破一系列关键瓶颈,初步具备构建空地一体广域量子通信网络的能力,实现量子相干和量子纠缠的长时
间保持和高精度操纵,实现可扩展的量子信息处理,并应用于大尺度的量子计算和量子模拟以及量子精密测量。
本专项2020 年拟支持2 个定向委托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5000 万元。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或重要应用目标,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主要支持基于我国在物质结构研究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两类大科学装置的前沿研究,一是粒子物理、核物理、聚变物理和天文学等领域的专用大科学装置,支持开展探索物质世界的结构及其相互作用规律等的重大前沿研究;二是为多学科交叉前沿的物质结构研究提供先进研究手段的平台型装置,如先进光源、先进中子源、强磁场装置、强激光装置、大型风洞等,支持先进实验技术和实验方法的研究和实现,特别是面对国家战略需求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升其对相关领域前沿研究的支撑能力。
本专项2020 年拟支持3 个定向委托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6600 万元。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或重要应用目标,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4、“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的总体目标是围绕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针对生命体发育的编程和重编程及其代谢调节机制这一核心科学问题,以重大知识创新为出发点,以揭示发育与代谢疾病的发生机制和寻找诊治策略为出口,综合利用遗传学、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细胞谱系标记与示踪等技术手段和模式动物及临床资源,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增强我国发育与代谢研究的核心竞争力。
本专项2020 年拟支持1 个定向委托项目,国拨经费总概算2300 万元。申报单位针对重要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组织申报项目。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或重要应用目标,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5. 港澳高校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港澳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27日8:00至5月27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6月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各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80。
(2)“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3)“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4)“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5)“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
(7)“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823。
(8)“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9)“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23,010-88225178。
附件:1. 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高校名单
2.“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4.“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6.“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7.“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8.“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9.“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10.“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科 技 部
2020年3月30日
关注公众号
即时获知最新推送
休闲时刻
陶冶艺术情操
Copyright © 2015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vestment Network.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数智化网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14号楼